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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里月,酒中身。举头无我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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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龙/古风AU〕先朝风物1~3(重修)

*旧文重修 恢复连载 一约既定 必会写完

*古风AU 我流正剧 本篇1.1w+ 非ABO生子

*质子嘎×王爷龙 副cp相关章节标明不打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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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北境,断雁叫西风。

 

秦时的旧长城断断续续,青黑的纹路渗入每一块砖石的骨血,北风裹挟黄沙匍匐在它的脚下,却从没能掩埋任何一处基石,因为总有新的风沙暴袭地而起,将飞旋的黄沙掩于大漠。

 

那长城恍若一位久经疆场仍宝刀未老的将军,老成而持重,游刃有余地守护着身后一整个天朝。

 

 但显而易见,这里拒绝生命。

 

连古长城的每一条称得上宽大的缝隙都不能给任何植物生长呼吸的契机,更不会有不懂生存规律的动物瑟缩在长城根下寻求无谓的庇佑。

 

这里本该没有生机,没有人迹,却古怪地有了一丝活气儿。

 

风沙模糊了一行人的轮廓,若不细看,便只当是笼罩着阴影的小山丘。待近些了,便知道他们是踏着马蹄声而来,即便往常草原上鞺鞺鞳鞳的马蹄声,在狂风的呜咽嘶吼中微不可闻。

 

他们艰难地与黄沙搏斗着,匍匐着身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姿态以减少阻力,在漫无边际的旷野上觅寻着尚不甚确定的方向。

 

“达奚将军,风沙正紧,不如咱们歇一歇?”

 

一行壮汉中有个身量较小的人显然体力不支,双手卷成筒状在一位将军的耳畔大喊了许多遍,方才让人听清了这话。

 

将军裹着厚重的裘袍在前方开路,听到这话并没有立即停下脚步,却也满怀忧虑地向后望了一眼。

 

循着他的视线看去,人群中间竟然层层护着一个孩子,那孩子教层层的厚袍子裹得严严实实,侧腰上配着一把精巧的弯刀,他前倾着身子贴紧在马背上,一双眼睛如鹰隼般剜着眼前的黄沙,不过显然身量未足,瞧着仅仅八九岁年纪。

 

他好像是感觉到了前方将军投来的视线,一瞬便读懂了深意,他略略抬起头与将军交汇视线,摇了摇头,复又握紧缰绳,紧盯着前路。

 

将军叹了口气,像是如释重负,又像是忧虑更添。他向身侧的小个子男人喊道:“科鲁提,汉人最恨失信,这已经耽搁了两月有余,七王子若不准时到京城,怕又落人口实。”

 

小个子男人泄了气,继续压低身子躲在别人后面,以求走得容易些。

 

但这样的境况,无论如何都不会容易。

    

五月末,春意阑珊。

 

此时已然过了京城最娇美的时候,近来阴雨连绵,今儿是少见的云开见日,河水粼粼地泛着几缕天光绕城而过,有些晃人的眼。

    

这是中原盛欣十九年的京都。

 

到底还是孩子心性,这儿与北境草原和一路所见的景观都大不相同,阿云嘎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他知此行目的,也不是不知晓秦庄襄王与秦昭襄王质于异国的故例。

 

但他知道,他是大汗的幼子,理应承担父汗穷兵黩武的后果,他本该在这里,纵使像折了翅的雄鹰桎梏于牢笼,他仍然被允许以自由之身护广袤草原安康,若是还有这般效用,便也不算毫无意义。

 

长生天会保佑我的,他想。

 

路程艰难险阻,还是如期到了京都。 

 

一日将尽,达奚将军带着蒙古使团歇在皇家驿站,翌日便须偕王子朝见中原皇帝。

 

舟车劳顿了这些个月,再彪悍的勇士也需要充足的休息,达奚却发现他的小王子似乎没有倦意。

 

不得不说,他对这位小王子阿云嘎始终抱有深切的尊重与悲悯。

 

大汗战败讲和,蒙方须送出王室血亲一人为质子。

 

山高路远,寄人篱下,前途未卜,生死莫测,毫无自由可言不谈,届时两军交战,怕是就先要这孩子的鲜血来祭旗。

 

从来没有哪个母亲舍得自己的孩子受这样的苦楚,各个王妃用尽浑身解数留住自己的孩子,没了额吉的阿云嘎就不得不成为了唯一的人选,那也是大汗心中损失最小的最优人选。

 

从一开始达奚就没想着骗这孩子,他知道阿云嘎早慧,大汗与王妃们的那套说辞他从来不信,他只是温和地笑着,尽力让那笑容看起来像一个八九岁孩子的模样。

 

达奚直白地告诉他,这一去可能就很久见不到草原了,他需要用隐忍包住锋芒,尽量为自己谋一个勉强过活的处境,等待着或许会有的回家的那天。

 

那孩子没有对这番话表示出任何惊异,仿佛一早就再清楚不过,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给他,无关紧要到,好像即将要经历的困苦是旁人的命格。

   

从那时起达奚就想,如果能归得故乡,这个孩子会是草原的王,或许远不止草原的王。

 

最狂野矫健的棕红烈马将会温顺驯良地臣服于他,最强劲的雕弓将在他手中灵活自如似通神性,各个部落的领袖们将心悦诚服毫无异议地归顺于他,最矫捷凶猛的雄鹰将心甘情愿落地在他的左臂,整个部族最美丽热情的姑娘将以成为他的妻子为荣。

 

那时候他将毫无保留地为他效劳,没有人不想翊佐一代天骄。

 

但是没有如果,帝王之相又如何,古来有这般孤勇的枭雄何其多,若不具备天时地利人和,谁又能与命数苦搏。实在可惜。

 

他的小王子早已梳洗过,静静地立在窗前,望着那渐趋沉静的街道。中原人都回家了,他想,草原属于每一个热爱她的人,而这里的土地将不会有一寸属于我。 

 

夕阳的斜晖透窗而过,在他脸上打出浓重的荫翳。那孩子生得好皮囊,刀削斧凿,深邃宽广,是阳光都参不透的皮相。

 

达奚心中盛着沉重的悲悯,他跪在地上弯下腰,虔诚地在那孩子的左肩画下一道符咒,想要长生天稍稍为他阻挡一些世间的苦难与凄惶,保佑小王子在异国他乡能够保全自己。

 

第二天在阿云嘎印象中也只道寻常,他甚至都记不起那日是怎样的物候。

 

和草原的开放豁达不一样,城墙、河道、外城、内城,王朝将它自己一层一层包裹起来,近乎古板地昭示着等级森严与天朝威严。

 

他始终对那地方抱有无法回避的疏离感。 

 

战败国的使节团不被允许从正门进入,繁复的礼节不依不饶地吸引来许多百姓,黎庶看过了太多太多的使节,或趾高气扬,或垂头丧气。

 

那个孩子还那么小,蒙古的盛装在他身上还不甚合身,他们睥睨着战败的异族王子,交头接耳嘁嘁喳喳,企图从他身上看出丧家之犬般可怜的神情。

 

可是那孩子脊梁挺直,脚步不疾不徐,姿态不卑不亢,傍身的唯有腰间一把精悍的短刀与一腔不符年龄的孤勇,这没法满足他们试图膨胀的虚荣心,于是便渐渐失了兴致。

 

朝堂上也不出所料,他和将军需要行汉人讲究的跪拜大礼,献上辛苦搜罗的北境罕物和父汗亲签的降书。精明的大臣们变着法儿的折辱外族的败军之将与年幼质子,借此来讨天朝上国主人的欢心。

 

他虽不甚懂官话,那轻贱蔑视的表情也足以辅助他理解。他看到将军的铁拳攥得青紫,他嘴唇内侧也已咬得鲜血淋漓。

 

但他知道,来日还长。

 

赠完了所有稀世的珍宝,说尽了一切溢美的赞词,最后便只余下他自己了。

 

他就是最后的、最盛大的祭品。 

 

一道明黄色灼了他的眼睛,那上面的朱红赤色册他为郡王,精厚的钤印将他钉死在了异乡。

 

那些靡靡美极的东西亲手为他编织出无法逃脱的牢笼,人们还欺骗他做一只幸福的金丝雀。

 

只是败国质子,大抵怎样都是难堪的。 

    

天朝到底是看重名节,暗地里的轻慢自不必说,明面上终究没亏待了这位外族王子、虚名郡爷。

 

既然称一声“郡爷”,便是与皇子一样的待遇。

 

天朝的皇子养在宫里早年多夭折,自前朝先帝便狠了心将皇子送去民间抚养,说是民间,也与宫廷无异,不过在繁华的地段上起了府邸作为王府,时不时地进宫见见父皇母妃也就罢了。

 

本朝早已立下嫡长子为储君,其余三位皇子两位已足十六,各自有王爷的封号爵位以及封地,唯四皇子仍养在都城,正是与阿云嘎不相上下的年纪。

 

皇帝摆足了谱儿封了这质子一个郡王,在京城赐了府邸,想着也叫蛮夷之人看看天朝是何等的皇恩浩荡。可谁心里不明镜似的,外族人狼子野心,困在都城便算折了羽翼。 

 

阿云嘎顺从地被仆从领到了一处宫殿,他估量距离与方位,认定那宫殿占的是皇宫里拔尖的好地皮,只是装饰却不见得富丽堂皇。

 

流水潺潺而过,满庭植草芳香,就像是寻常人家中平淡无奇的小院子一般,与大内皇宫的辉煌肃穆格格不入。

 

眼前的一位女子便像是融在这画里的,细看她不再年少,却风韵犹存,眉如远山,眼若秋水,薄唇小弧度抿着,一身诗情画意,周身的穿戴被气度黯淡,阿云嘎对那些看得不甚清楚。

  

她不只是站在那儿。

 

她留着那个小弧度的微笑,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微微屈膝,向他张开了双臂。

 

那笑容带着些春夏之间裹挟着花香的和风,不似春风薄如蝉翼的温和,也不比夏日狂风热浪的炽烈,温柔得舒服,又带着真实的温度。 

 

阿云嘎有些怔住了。

 

那是个陌生的汉人女子,还是个身处尊位的女人。阿云嘎却平白无故地觉得她像是草原上的阿布卡赫赫女神,她乘着天边的祥云缓缓飘落,不忍见地上洪水肆虐,便抽出一根纤细的柳条扔到尘世,拯救了千万的生灵,各种活物来到她的身边,舔舐着她以表恩情。

   

不止于此。

 

她眼角眉梢间尽是怜惜动容,又与记忆里他的额吉相重叠。他的额吉早已化了日月星辰遥不可及,这个女子也一身清晖,却是近在咫尺。

 

见他不敢向前,高皇后没有气恼,而是将嘴角的弧度又绽开了些,依旧微微扬着双臂示意他过来。

 

像是长生天的指示,多年来他第一次卸下了心防,向那个女子小步跑了过去,像是一头带着满腔热切又羞于舔舐女神的小兽,他意料之中地落入了一个相当柔软的怀抱,不由自主地,他在她耳畔轻轻叫了一声“额吉”。

 

高皇后自然听不懂他说了什么,却知道应该不是什么坏话。她拥着阿云嘎,向身旁招了招手,“云龙,过来。”

 

应声噔噔噔跑过来一个幼儿,和高皇后如出一辙的美目薄唇,幼鹿般的眼睛蒙着澄澈的晨雾,跌跌撞撞地扑在母亲怀里,将高皇后撞了个小趔趄。

 

见了母子间温存,阿云嘎大概猜得到他是谁——高皇后所出的四皇子郑云龙。 

 

“云龙别闹,”她扶着阿云嘎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动作熟悉得似乎本该如此,

 

“这是你的新朋友”,她稍稍迟疑了一下,才想起来并不知道那孩子的名字,便噙着笑放慢语速轻声向阿云嘎问他的名字。

 

一路困顿周折,阿云嘎习得了一些简易的官话,便慢慢地说了他的名字,尽量咬字清楚些。

 

高皇后显然对蒙语一窍不通,却仍然极其认真地听他重复自己的名字,仿佛那孩子的稚嫩话语是天降神谕。

 

多听了几遍,末了,她和幼子第一次轻轻地念起来那个名字,

    

“阿云嘎。” 

 

天朝盛欣十九年,四海升平,九州清晏。可这升平是不是歌舞一般的升平,清晏是不是纸糊一样的清晏,称不称得上一句粉饰太平,倒没人说得清。

 

老皇帝子息绵薄,皇后却一举诞下长子,嫡长子天资英奇体识明允,深得老皇帝恩宠,小小年纪便册为储君,自此皇位之争便没了悬念,其余皇子大多闲云野鹤落得自在,不过心下究竟做何考量尚未可知。

 

皇四子郑云龙自小被养在宫外的王府里,本来皇室便没有同龄的玩伴,王府里除了仆从便只剩孤寂,几个月才能进宫见一次母亲,这对八九岁上玩心甚重的孩子来说实在是一种折磨。

 

 本朝立时各大王府的位置便早已尘埃落定,左右不过内城与外城的隔断一带,阿云嘎的郡王府也有意无意地安排在这一带,与这里的其他建筑并无二致,像模像样地配备了侍卫与家奴,可这些人的作用也并不那么单纯就是了。

 

老皇帝一心栽培太子,对其他儿女自然疏于管教。郑云龙的开蒙与教育由高皇后尽数负责,南郊蔡氏是绵延了几代的书香门第,家风严正,扬名在外,高皇后便委托了蔡学士为四皇子开蒙,至今已有四五年的光景。

 

高皇后心思细腻,想着那孩子既来了中原便不能不懂汉学,又问了阿云嘎是否愿意同去,不曾想他一口便答应了。

   

于是蔡学士便在四皇子的王府教习两个孩子。蔡学士不是在朝廷供职的禄蠹,讲解通俗易懂,风格幽默诙谐,纵阿云嘎并没有任何汉学开蒙的经验,过了几年,从口音到学识,也不输任何一位中原世家的公子。

 

 蔡学士是个近乎完美的师傅,若真要说有什么,便是有一种近乎执拗的执著,容不得自己的学生有任何纰漏。


 所以每当郑云龙听得身心俱疲试图小憩一会儿解解困乏之时,刚硬的戒尺便会带着呼啸的风声一跃而下,接着便是清脆的与皮肉撞击的声音。

 

届时,睡意朦胧的四皇子便会突然惊醒,困乏使一双美目的纹痕更加明显,眼前朦胧着新晨干净的雾霭,眼尾扫出一片嫩红,像是林中受了惊吓的小兽。通常情况下,不出几秒,蔡师傅便会背过身去长叹一声“暂歇”,这一招实在是屡试不爽。

 

蔡师傅一踏出学堂,郑云龙便一个闪身换到阿云嘎身侧的座位上,不容置疑地扯过他一只胳膊,倒头靠上呼呼睡去,从不管自己柔软顺滑的刘海是否擦过了邻座少年的侧颈,无声无息地撩动着少年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弦。

 

郑云龙做这种过分亲密的动作从不问他的许可,无条件的信任与依赖,仿佛生来就该如此。郑云龙的刘海又细又软,跟阿云嘎小时候摸过的出生不久的小羔羊的皮毛无异,那样舒适的触感擦过他的颈肩,心底便软成了春日第一条解冻的溪流。 

 

过了几年,蔡师傅幼子蔡程昱也到了开蒙的年纪,蔡师傅便带了他一同教习。

 

那孩子小他们几岁,看着可爱得紧,有些参差不齐的刘海并不十分服帖地挂在额上,有些才堪堪遮住眉毛,身上有着蔡家与生俱来的书卷气,嗓音清亮,仿佛有着金属般的光泽。

 

蔡程昱读书极其认真,可以说是心无旁骛,阿云嘎、郑云龙好不容易当一回哥哥,见到蔡程昱便百般体贴,时常让这位涉世未深的孩子感动得红了眼眶,用金属般的音色说出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语。

 

一起读了几年书,几人也建立了沙场战友一般的诚挚友谊。

 

郑云龙嗜糖如命,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高皇后时常暗箱操纵着王府的小厨房,严格控制点心与零食的糖分,四皇子想多吃一口都难。

 

草原上对糖没什么概念,阿云嘎也吃不惯甜度太高的点心,每次用膳时郑云龙都理直气壮地夹走他盘子里的甜点,然后把不喜欢的菜尽数倒在他的盘子里,不挑食的乖宝宝蔡程昱见状也将自己盘子里的甜点奉上给他龙哥。

 

平时郡王的积蓄还算得上丰厚,阿云嘎也时常避开仆从偷偷地从席武门东侧的大街给他买民间各式各样的糖果,他喜欢看他餍足后猫儿一般懒洋洋的笑容,不带理由地喜欢。

 

直到不太好的一天。

 

那天甫一遇见,阿云嘎便觉得郑云龙不太一样,他眼角一圈泛着少见的青黑,眼下的卧蚕较平日沉重了许些,一看就是昨夜没睡好的模样。

 

两个少年都拔节似的生长,现下也是差不多的身量,阿云嘎轻轻搂住他,将下巴虚放在他的肩上,一副保护的姿态,却并不给他任何重量,阿云嘎在他的耳畔小声问了一句:“怎么啦?”,一句几乎全是气音。

 

 郑云龙却仿佛炸毛了一般想要推开他,并拒绝和他搭腔。

 

阿云嘎觉得更加奇怪,奈何占据了有利地形,加上年龄原因还有一定的身高优势,并不打算轻易地放开他。

 

他听到郑云龙因为奋力挣开他小声地喘着气,气息蹭着脖子微微的痒,却拒绝发出一点声音。阿云嘎就这么抱着他,郑云龙也没下死力气推开他,这僵局一直持续到蔡程昱背着书袋惊天动地推门而入,并且看着他俩的状态惊异得双眼泛白。

 

阿云嘎轻咳一声松开了手,郑云龙立刻甩开他低下了头,细碎的刘海挡在小脸上,刻意地逃开阿云嘎的视线,但就在一瞬间,阿云嘎似乎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委屈的神情。

 

那堂课除了蔡程昱,两个人都没听进去几个字,阿云嘎偷偷地瞄,郑云龙刻意地躲,阿云嘎发现郑云龙一直在舔自己的嘴唇,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感觉。

 

蔡师傅一下课,蔡程昱跟上父亲拔腿就跑,以肚子不舒服为名在几秒钟内逃离了那间学堂。孩子聪明,他说不上哪儿不对,但总觉得在那里不太好。

 

学堂里,阿云嘎在第一时间按住了郑云龙试图逃离的手腕,并用另一只手擒住了他的另一只手腕,草原上的擒拿术诚不我欺,这下郑云龙被死死地固定在了他的座位上,阿云嘎站着,禁锢着他,居高临下。

 

郑云龙别扭地别开了头,拒绝与他对视,还在小声地用嘴喘着气儿。局面一度十分僵硬,趁阿云嘎警惕有些松弛,郑云龙突然借着巧劲儿抽手腕,阿云嘎很快反应过来想抓,却发现手上滑溜溜的根本抓不住。

 

他手上全是冷汗。阿云嘎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兵荒马乱。

  

他立马松开郑云龙已经有些发青发凉的手腕,缓缓地蹲下身去与他平视,温柔却不失强硬地问道:“怎么了?”

  

郑云龙依然低着头,垂着前额的碎刘海,头发零零碎碎地挡了大半张脸去。有风吹过来,轻轻地撩开一些碎发,过后复又落到原处。眼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染上了红色,眉眼在夕阳余晖下温顺得不像话。 

 

阿云嘎依旧半蹲着,极轻极缓地撩开他额前的碎发,将它们一一细致地别在郑云龙耳后。郑云龙很温顺的样子,这次他没有躲开。

 

阿云嘎渐渐地向他靠近,郑云龙喘气时轻柔的气息一下一下打在他的脸上,阿云嘎没说话,他等待着。

 

如预料中的,郑云龙终于抬起头来看着他,疲惫的眼睛里蒙着一层水做的帘子,黑白极其分明,眼角沾着红。

 

“你今天怎么那么凶,老子手腕疼!”很凶的语气,却说得断断续续,像是受伤的小兽。

 

两个人隔得那么近,阿云嘎像陷进了名为郑云龙的海的汪洋,起承转合,不辨西东。他的官话明明已经十分流利,此时却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表达。

 

他抱歉地笑笑,极是清疏俊朗。 

   

“对不起。”

  

末了,又添一句,“所以现在愿意告诉我到底怎么了吗?”

 

他的小少年的心防被击溃了,低下头复又抬起,接上他的视线又回避,眼底的水位急剧升高,却最终没有溃堤。

 

他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孤注一掷地决绝道,“阿云嘎!老子牙疼!”

 

然后脸上的温度急剧升高,少年人肤色极白,这绯色便更加明显,足以与窗外斜飞而过的晚霞相媲美,甚至更动人些。

 

他又躲开了阿云嘎的视线,气鼓鼓地独自吸着凉气。

  

阿云嘎有些莫名的情绪正在漫溢,草原上长大的生活经历让他极度缺乏有关经验,他甚至从没真正地理解过,为什么如此疼爱儿子的高皇后唯独对甜点从不让步。

 

而自己不但让这位母亲的苦心毁于一旦,而且让郑云龙遭了这一趟罪,甚至在他脆弱之时用有些强硬的手段对待他。

 

他一个败国质子,在云波诡谲的天朝能相安无事地长到今日,不知受了这母子二人多少恩惠,他纵是不来中原为质,草原上也不会有容他片刻喘息的方寸之地。那些居心叵测的算计,明里暗里的羞辱,他绝非浑然不知,不过实在是境地艰难不好发作,而回想从前种种,愧疚之心更甚。

 

小少年骄傲的性子他一清二楚,他该再通透和包容些的。

 

夜幕无声降临,阿云嘎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身如磐石,昏暗的光线无法看清楚他的神色。

 

郑云龙敏锐地察觉到了他复杂的情绪变化,细致地藏好了自己眼底的委屈,毫无预兆地一把抓住他的手,大声嚷道:“没听见吗,老子说我牙疼!”

 

这显然吓了眼前沉浸在自责情绪的人一跳,阿云嘎挤出一个笑,不顾有些麻木的腿,执着他的手站起身来,将人拽到自己怀里,用自己的体温给他暖着手。

 

他轻声道:“那下次记得告诉我啊。”

 

“下次一定~”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京都风情最盛,糜烂且风雅,是盛世后期形容的典型。

 

日日打马而过,皇宫这边,在高皇后近乎刻意的努力下,郑云龙在老皇帝面前的存在感终于被杀到了最低,老皇帝日日鞭策督促教导太子,几乎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养在宫外的小儿子。

 

至于高皇后为什么煞费苦心让嫡出的皇四子只做一个闲散王爷,从前朝到后宫,人人都在煞有介事地议论着,却没人说得清楚。

 

 京都居南,不常落雪。但今年似是有些非同寻常。

 

拳头一般大的雪团搓棉扯絮地纷纷而落,但到底是南国,雪再大也落得轻松温和,飘摇落地没一点儿声响,不似北方冰碴子的笨拙,雪在呼啸的北风中落得掷地有声。

 

今年冬日冷冽多雪,不宜出行游玩,京都的王孙公子们早已在府里困了几个月,每日虽能吟诗作对设宴取乐,但多风雅的事儿重复了几个月也沦为烦扰,更不必提郑云龙这种本就对诗书风雅之事无甚兴趣的人了。

 

直教人在府里待得骨头都乏了,好好的人都不中用了。

 

偏这会子阿云嘎和从前又不一样了,这个不让吃,那个不让碰,郑云龙在院子里呆立着赏会儿雪,还要添件厚重的大氅。玩儿雪久了就会被人牵扯着衣摆强行拖回屋内,扒拉下落满了积雪的衣服,裹上已经被火烘暖了的大氅,围在火炉旁看阿云嘎张罗着自己的湿衣服,这种贴身的事他不愿让外人经手,必得自己做了才安心。郑云龙眯着眼瞧积雪受热融化,汩汩地打衣服上流下一条小溪流,甚是好看。

 

 秋日里还屯下了些没看完的稗官野史、民间画本,郑云龙随手捡一本便靠在案上翻看着,不出几页便困倦得在烛台下一磕一碰地打着盹儿。

 

阿云嘎在灯下细致地拭着一柄短刀,那刀郑云龙还记得,初次相遇时他瞧着样子新鲜,便求了阿云嘎仔细看过,刃子薄得惊人,雪一般的白,在昏黄的灯火下尚泛着凛冽的寒光,与屋子里宜人的暖意格格不入。

 

郑云龙看不得阿云嘎拭刃时的孤绝神色,便想方设法插科打诨,有一搭没一搭聊些鸡毛蒜皮。

 

那把刀是阿云嘎来中原的时候就随身带着的,去哪儿都不曾离过身。那刀同中原的不一样,略带着些弯的弧度,铁的色泽也更深些,想必不是中原的材料。

 

刀鞘的花纹是祥云与闪电,刻得精巧,栩栩如生,周遭的纹路却磨损得深浅不一,带着厚重的年代感,显然已经有人用过许久。

 

这般大的少年谁不好奇精巧的兵器,但郑云龙自诩早已不是孩子,对于阿云嘎的质子的身份和处境也了解得一清二楚,更不想戳人隐疾。

 

 所以阿云嘎不说,他从来不问。

 

但是阿云嘎坦荡直白得超乎他的想象,几乎和盘托出。他说那是草原上托勒密部的族传信物,郑云龙依稀记得听兄长提起过,托勒密部好像是最后归顺阿云嘎父汗的部落。

 

他说当年的托勒密部兵力与他父汗的窝阔台部不相上下,他父汗统一草原的野心人尽皆知,而当时的托勒密部首领也就是他的舅父,不忍生灵涂炭,与他的父汗讲和,父汗答应了,舅父便送他的额吉前往通婚聊表诚意。


额吉虽是女子却有远略,出阁前便帮着舅父出谋划策,几年后父汗千方百计从额吉嘴里套出了托勒密部几乎所有的兵力部署与操练情况,随后几乎是兵不血刃,轻而易举地拿下了托勒密部。

 

在他的父汗开跋西征托勒密部时,可敦逼死了他的额吉。父汗凯旋后没有多问一句话,没有人想要记得额吉的存在。额吉在窝阔台部消失得彻彻底底,在托勒密部亦如是。

 

他在达奚将军的庇佑下长大,父汗妻妾成群子女众多,如果当初不来中原,他在草原上依旧没有活路。

 

那把刀是额吉的遗物,几位王妃将额吉丰厚的嫁妆瓜分殆尽,那把刀被压在箱底,蒙了厚厚的尘,并没有女人对兵器感兴趣,于是他趁着夜色将那把刀偷了出来,不曾想刀鞘里还藏着舅舅的亲笔信,信上说这把刀是给额吉的退路,托勒密部人见刀如面,听从额吉调遣。

 

那封信折痕缕缕字迹磨损,显然是被额吉摩挲了千百次。然而或许额吉从来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真的用得上它,并且明白一切后即便再三犹豫到死都没有选择用它。

 

深爱的人没有筹码定是输家,谈何退路。

 

 那把刀现在定是失了效力,托勒密部归顺,舅父被杀,草原早已是窝阔台部的天下,不会有人认出这把宝刀,更不会有人承认它的威严,可它是作证额吉曾来过的唯一信物。

 

那些往事字字泣血,阿云嘎却说得云淡风轻。他早已哭干了血泪,旧事已结疤,少了鲜血淋漓,剩下的唯有钝痛。而这种钝痛虽不会再撕心裂肺,却也遗痛终生。

 

每当阿云嘎谈及过往的时候,都是郑云龙为数不多清醒的时候,他总听得痛心断肠,又强忍着眼泪,怕勾起阿云嘎更深的痛楚,有些苦楚一个人时不觉得,偏是有人怜惜了才知道痛。

 

他没法出言安慰,因为在如此深重的苦难面前,所有的言语都显得苍白而造作,何况有些事他们之间本就无须多言。

   

窗外北风正紧,雪花簌簌而落,郑云龙拖沓着自己的大氅,赤脚跑到阿云嘎身旁,用双臂搂紧他,用宽厚的大氅包裹着他和阿云嘎两个人,看着他眼里忽明忽灭的光。

 

现在你有我了,他轻轻道。

 

他不曾向任何人承诺什么,他做不到的不会言语,认定要做的也无需多言,只是可能真的有人就是缺了一个承诺了,若能让他安心,那么未尝不可。

 

阿云嘎垂了头,那刀鞘上似是也落了窗外的雪,有清澈的溪流顺着精美的纹路悄悄蜿蜒而过。

 

天朝京都有个名震四方的家族——将门高氏。

 

祖上是天朝的开国元勋之一,后人历代镇守边关,一方安稳无人来犯,纵如前些年与蒙古交战,高家也未曾尝过败绩。

 

近年来天朝为了进一步笼络高氏拱卫王室,多令高氏儿女与皇族联姻,郑云龙的母后便是如此。

 

高家长房的长子高杨小将军近日回京换防,便是现下勾栏街巷中最时兴的谈资。

 

冬末来新雪化得快,滴滴答答一路欢歌着便淌去了,周遭有不少慕名而来的鹅黄草色,跌跌撞撞地生长,颤颤巍巍地卷着嫩叶。

 

少年人到了十七八岁大概总有一种跨马携酒春风长安游的豪气,一群世家贵族意气风发的子弟聚到一起便显得尤为明显,明明自己桎梏较他人都更紧些,却偏要以为士生则桑弧蓬矢,想要无拘无束地射乎四方。

 

新雪滴滴答答从屋檐一跃而下,酒旗风吹幡动招摇着,秦楼楚馆的酒桌上,几个分外惹眼的少年相谈正欢。

 

看起来稍年长些,倚着围栏端着酒樽侃侃而谈的,是京都首富的公子王晰,他随父亲南下经商若许年,相貌倒没有太多变化,只是那股混不吝的气质更加突出,还透着点儿商人特有的精明。

 

“来,哥儿几个几年不见了,今儿来给小高杨接风,咱来他个不醉不归!”

 

他刻意拔着音调,那声音却依然低沉得让郑云龙想起早年听过的某种异邦乐器。

 

王晰见阿云嘎樽里依旧不是透亮的酒水颜色,忍不住出声调笑:“怎么的,嘎子这几年一点长进都没有,还喝不惯中原的好酒?”说着便一个闪身要隔着半张桌子捞阿云嘎的酒樽斟酒。

 

郑云龙毫不留情地拿筷子敲他的手腕关节,质地上乘的筷子撞着骨头,竟是清脆得好听。

 

“晰哥好样的,出去几年没长点儿记性,尽学会喝酒了。”

 

周遭人都一齐笑起来,蔡程昱那笑声穿云裂石尤为突出,王晰迫于疼痛扔下了酒碗,笑骂道:“还是人龙儿记性好啊,护短可是一点没变,下次咱兄弟可玩不成咯!”

 

正闹着,蔡程昱一身正气,斟满了海碗,堪堪举起险些溢出来,对着桌上诸位大声道:“今天高杨小将军回家换防,晰哥也赚得盆满钵满,几位哥哥都聚齐了,我蔡程昱就要让在座的各位知道什么叫酒量!敬各位!”

 

语罢,蔡程昱一抬手便仰着头闷了,咕咚咕咚实在得连一口气儿都不带喘的,多余的酒液灌进脖子,这孩子冻得一个哆嗦。

 

大家都被蔡程昱这场面吓得不轻,高杨第一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着这盛着北疆烈酒的碗底已经干净得不像话,他看着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爬上蔡程昱的脸颊,拍拍他的脸问了他一些姓什么住在哪之类的问题以确保他神志尚在。

 

事实证明,觥筹交错间,半个时辰后,在座的诸位除了不喝酒的阿云嘎之外都并不十分聪明了。

 

乍暖还寒的初春里,王晰一手摇着蔡程昱父亲提字的象牙折扇,一手端着空酒杯跳着不为人知的胡舞。高杨散着胸前的衣襟,拿剑尖蘸了酒在墙上龙飞凤舞,小将军的桃花眼流转万千,风流已极。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郑云龙半梦半醒着勉强辨认,拍案道,“好诗!应景!”

 

喊完又瘫下来,揽着阿云嘎的脖子就不松手,形肖宫里养熟了的猫儿,体温极高,没意识地舔着嘴角,靠在人身上昏昏欲睡,阿云嘎不断调换着姿势,好让人靠得舒服些。 

 

实在是尽兴。

 

只是京都四杰酒后纷纷脱胎换骨,露出这般的面目,怎么敢叫人看了去。阿云嘎抚着郑云龙的后背,看着王晰的妖魔一般的舞步,忽然有点头大。 

 

王晰一舞终了,侧身靠在酒楼的画廊上,这儿视野极好,望出去便是梅溪湖,湖水明亮如镜,近山如簪,远山如烟,画舫游在湖面上摇摇荡荡。

 

梅溪湖晚景,天下一绝。

 

王晰拿着扇子向远方一挑,煞有介事地吟道,

 

“平湖高月,泛舟湖上,与友把盏,岂不快哉~哥儿几个,安排上?”

   

高杨拿剑鞘追着王晰的扇子,追得王晰回身要打,才慢条斯理地系好自己的衣服,把蔡程昱拍醒,笑了声:“走着。”

 

阿云嘎想在船上风凉兴许能醒酒,没让郑云龙动,一手揽着腰,还以靠在他身上的姿势把郑云龙带了起来,郑云龙不满,还像猫儿一般发出几声呓语。

 

阿云嘎无可奈何地贴着他的脸,轻声说道,“乖,龙儿,咱们去船上玩。”几番周折,好歹让这小祖宗稳当了下来。

 

王晰甩着魔鬼般的步伐,高杨夹着蔡程昱,阿云嘎裹着郑云龙,一行人千难万险地下楼上船,引得路人纷纷注目。

 

那画舫宽敞得很,雕梁画栋,掩着轻纱,一看首富王公子就是下了血本的。

 

高杨拿着剑比划了两下,随手挽了个漂亮的剑花,剑风在郑云龙眼前掠过,那少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正好一阵炽烈的酒气浑身游走,不发泄出来难受得紧。

 

他三两步上去顺走了高杨的佩剑,他脚步不稳,定是高杨让着他。

 

郑云龙只觉得高杨那重剑十分趁手,舞起来不会重得笨拙,随风而过反而轻灵,剑身为青,刃如清霜,轻轻一舞便带起阵阵剑风。 

 

啧啧啧,人道高家兵器库里奇巧器物倚叠如山,里面果然藏着好东西。

 

他舞了几招,蔡程昱和王晰赶着叫好,郑云龙却忽然转过身来,拿一双秋水般的眼睛戏谑地看着阿云嘎,把剑对准了他,剑尖极缓极缓地挑上那人轮廓分明的下颚,很注意地不会伤了人,但这姿势也绝不客气。

 

阿云嘎原本有些许昏然,即刻便清醒了,倏的一抬眼,眼眶微微用力,眼带笑意,却一瞬比剑气森寒,被这人用剑指着当众挑衅,他有些恼怒,却也觉得受用。

 

他用两指缓缓拨开剑尖,观察着少年眼里的神色,有些危险地笑了声,郑云龙莫名给他的眼神看得发怵。

 

随及阿云嘎电光火石间解下了腰上的短刀,不过未曾出鞘,一时间短兵相接,两件奇兵争相嗡鸣起来。

 

郑云龙因为他刀不出鞘有些不满,把剑使得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又如游龙穿梭,游走四方,不过因为半醉着让剑招失了大半效力。

 

阿云嘎却只是四两拨千斤,用刀鞘顺着他的剑锋游走,一柄短刀便撩得他脚步不稳,还要主动借力让自己稳住身形。

 

一来一往之间,虽不比正式比武的精彩,少年人灵活纤巧的身姿也尽数显现。

 

王晰、高杨和蔡程昱酒醒了大半,和其余看客一起纷纷叫好,方才酒楼上垂着帘的酒徒也忍不住探头张望。

 

郑云龙兴致更高,一双眼睛里有碧波万顷,他一个闪身绕到阿云嘎身后,阿云嘎转身前先敏捷地用刀略挡,却发现料想好的长剑并没有刺过来。

 

船舷上的围栏太过低矮,郑云龙半醉半醒间身形不稳,方才要偷袭又失了平衡——他以一个称得上漂亮的姿势翻进了梅溪湖。

 

初春料峭,江水堪堪化开能行船,游人大多还穿着夹袄瑟瑟发抖。

 

而郑云龙醉酒失足掉进了梅溪湖。 

 

阿云嘎终究没来得及拉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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